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开展学校团委副书记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学校各单位积极组织岗位竞聘申报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资格审查确认、竞选演讲、组织考察等环节,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拟任命:孙晓燕同志为学校团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,试用期一年。
现对孙晓燕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,公示期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委工作部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署真实姓名,以便调查核实。
联系电话:025-84190109 18061231133
党委工作部
2023年3月13日